作家六月作品欣賞


回作家首頁

變 奏 的 樂 章

  客廳裡,偉民含糊其辭地講著他與幼鳳分手的經過,在座的幾個人顯然十分專注的聽著,但臉上的表情除了驚愕之外,更多一層迷惑。
  偉民與幼鳳離婚了,怎麼可能呢?
  縱然時代在變,離婚這碼子事聽多了,也見怪不怪了,但這種事竟然發生在偉民身上,這倒真是在座的每個人,尤其是玉珍始料未及的。
  她的確無法相信,那個十年來見面時,總是以甜甜的嗓音喊著自己「六嬏」的幼鳳 (她的小孩則喊自己為「六嬏婆」,自己大幼鳳也沒幾歲哩,以前想到這都覺得好笑),真的已拋夫別子,飛到她嚮往的國度去了,就如同十年前,她有點不敢相信站在法官面前那個甜甜的小女人,就要與瘸了一條腿又沒有經濟基礎的偉民結婚一樣。即使在那一刻,她仍庸俗的想著,以幼鳳的好條件,要挑怎樣的人嫁還不是隨她高興,而她偏挑偉民,雖然自己也是女人,她可不了解像幼鳳這樣的女人......。
  「唉呀!偉民,你搞清楚了沒有?哪裡聽說有為了出國方便先辦離婚的哩,我才聽說單身女子辦簽證比較不容易呢。離婚與結婚都不是兒戲,你怎麼就這樣隨隨便便,糊里糊塗就簽字了呢?」玉珍性子急,等不及在座的婆婆及丈夫開口發言,便連珠炮似的提出問題來。說起來,她與偉民這對歡喜冤家,雖然平日各忙各的,不多往來,倒也不太隔閡,因為他們年齡較接近,加上偉民未成家之前,有一段時期住在她這裡,他們之間原是有點談得來的,只是偉民在出車禍後,變沉默了,凡事不願多談,不過在婚事上,她還是熱心地給過他一點意見的。
  「她是這麼說的,從美國回來後,就成天的跟我鬧,晚上下班回來,我累得只是想睡,她卻嚕囌個不停,我都快瘋掉了。我也不知道為什麼,便簽了字了。」
  「發生這種事,你卻沒有事先讓你三叔和我知道,也可以勸勸幼鳳,」做叔叔的埋怨著:「你爸爸要知道了,還以為我們都不關心你。」
  「沒有用啦,幼鳳那個性,拿定了主意,誰勸都一樣,就像......」說到這裡,偉民淒然的笑了一下,才接著說:「就像當年她決定嫁給我時一樣,誰都攔不住她。」
  沉寂了一下,阿婆幽幽的開口了:「那婦人家怎會不顧小囡就去美國了呢?」老人家最先想到的總是孩子,她的曾孫兒女,老大比玉珍的大孩子還大一點呢!
  「是嘛,三個孩子都那麼小,孩子何辜嘛?真是......」玉珍接下去說,本來還想加上一句「既有今日,何必當初」的,隨後一想,覺得這種說法並不恰當,便即時煞住了。畢竟,這段當年被認為「純情」的婚姻也維持了十年,不能說是兒戲了。
  「她把老三帶去了,老大住在外公家,老二只好讓她再回到南部阿公家住了,反正一直就是這樣,孩子也習慣了。」偉民解釋著,許是在寬慰老人家的心。
  「沒有親娘惜的小囡最冤枉了,你兩歲時,你媽媽就拋下你跟人走了,你一天到晚哭著要姆媽,現在又發生這樣的事,真是家門不幸啊。」老人家不勝唏噓的說。
  「你以後打算怎麼辦?」玉珍本想說什麼,丈夫卻先開了口。
  偉民眼神渙散,嘆了口氣才有氣無力的說:「還不是老樣子,上班下班,生活就是這樣,忙忙碌碌的,不過以前還有個忙的目的,現在卻不知為誰辛苦為誰忙了。」
  為誰?玉珍想說還有孩子呢,卻見偉民已站起來準備走的樣子,便改口說:「吃過晚飯再走嘛。」
  「不了,馬上要趕去上班,那裡也有供應吃的。」偉民一面說,一面從褲袋裡摸了幾張百元鈔票塞到老人家手裡,便向大門走去。
  不知為什麼,玉珍覺得他的腳步看來瘸得比以前厲害,是因為少了一個攙扶他的人?
  不錯,大約就是半年多以前,他們來看阿婆的病好點沒有那次,幼鳳還攙著偉民一起走進門來的。其實那不該說是攙,說挽也許恰當些。這兩口子雖不常來,但每次來總是親親熱熱,高高興興的,讓人馬上可以直覺到他們是幸福的一對,對男的說,也許用幸運的字眼更貼切些。即使十年前玉珍也曾懷疑過他們的結合,經過這麼些年,她也幾乎肯定了幼鳳對偉民的愛是不渝的。她總以為他們能突破那層心障,互通款曲,又在婚姻道上攜手十年,必然是白頭偕老定了,哪知道事情還是起了那麼大的變化。這究竟是誰的錯呢?偉民說得那麼含糊,甚至連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似的,事實上,他們的結合一開始便給人一種謎樣的感覺。
  幼鳳是個長得非常纖細好看的女孩子,甜甜的嗓音,優雅的舉止,頗有大家閨秀的風範。偉民英俊而穩重,如果不是遇到車禍斷了一條腿,也該是很能令一些女孩子心動的那種男孩。在大學他是主修音樂的,彈了一手好鋼琴,遇車禍後休學便一直沒有復學。據後來偉民告訴她,他與幼鳳就是在一個小型的音樂會中認識而彼此心儀的。
  那年偉民帶幼鳳來家裡玩,她在廚房給他們準備飲料,偉民走到她身邊輕聲的問她:「嬸,妳覺得她怎麼樣?」
  「很漂亮啊,哪裡人?」
  「外省人。」
  「你們認識多久了?」
  「幾個月而已。」
  「哦......」怕冷落客人,她沒有繼續向偉民問長問短。
  大概隔了兩個月,偉民一個人來,說他與幼鳳就要結婚了。
  「這麼快?那女孩看來不大嘛。」玉珍瞪大了眼睛問。
  「嗯,剛滿十九歲。」
  「哦,唔,你確定她愛你嗎?」玉珍關切地問。
  偉民笑笑,然後以堅定的語氣說:「她對我很好,我不懷疑她的愛,我的一切她都很清楚,她要是嫌我不愛我,也不會放棄她以前的男友跟我交往了。」
  「話是不錯,不過如果能多交往些時日不是更好一點?上次聽你說才認識不久嘛。」
  「嗯,還不到半年,不過我們是認真的。」
  「有了家就會有負擔,你們?」玉珍是過來人,總希望他們能從長計議。
  「她說過願意分擔生活,跟著我吃苦的。」
  「哦!彼此有信心就好,她的家人對這事的看法怎麼樣?」
  「很開明的家庭,我不敢說他們對我很滿意,不過他們似乎很尊重幼鳳的決定,這方面幼鳳倒不多提。」
  「沒有阻力最好,那就等著喝你們的喜酒了。」玉珍雖嘴裡這麼說,心裡仍然覺得這椿婚事決定得太快了。論年紀,過於年輕;論經濟基礎,過於薄弱,這樣的結合是不是有點兒戲?經得起考驗嗎?在生活上吃過苦頭的玉珍,對婚姻的看法是要現實多了。
  兩星期後,偉民與幼鳳公證結婚了。小兩口租了一個三坪大的小房間,裡面擺了一張沙發床,一些簡單的家用品,一座古箏,屬於幼鳳的,這就是他們的一切家當了。那樣的結合,硬要冠個什麼名堂的話,便是屬於年輕人,羅曼蒂克式愛情賽過麵包的結合了。
  在家鄉偌大家族親友間,偉民這門婚事也引起不少議論。老一輩的不太能理解他怎麼會與一個內地女子結婚,年輕一輩的男人羡慕偉民「這個樣子」卻比他們更享艷福,女人則覺得偉民得當心點他的媳婦才好,年輕漂亮的女人在她們看來好像都帶有「妖氣」似的。
  儘管眾說紛紜,這小兩口畢竟恩恩愛愛的安頓下來了,孩子也一個個生下來,人們不再拿他們的婚事當話題。
  從日後偶然的接觸交談中,玉珍也逐漸摒棄自己的庸人看法,覺得幼鳳確是了不起的小女人。做事,與人合夥搞貿易,都做得有聲有色的。玉珍還有點發現,幼鳳很喜歡表現自己,對於自己的才幹也頗為自得,言談間總會暗示對方她是偉民的賢內助。實際上,眾人也都這樣肯定她的角色,對她的能幹大加讚揚。
  就是來探望阿婆的病的那次,幼鳳津津樂道的表示她不久將要出國一趟,先去歐洲,然後轉往美國,一方面去找點生意,一方面去探視她定居在國外的親人。
  這次以後玉珍再沒見過幼鳳,偉民在她出國後幾個月期間來過一次,沒特別提起什麼,沒想到這趟來竟就捎來他與幼鳳離婚的消息,無怪乎大家要感到十分的突兀了。
  偉民走後,老人家大概又把孫媳婦與媳婦的作為聯想在一起了,玉珍聽到婆婆在自言自語:「這些沒心肝的婦人家,愛來就來,愛走就走,老公不要,小囝也不要,安沒心肝......」。
  玉珍與丈夫對望一眼,沒說什麼,不過她的腦海也並不平靜,她正在苦思一種不是婚姻生活平淡幸福的她所能理解的東西,那是一首變奏的樂章,生命的樂章,曾經由偉民及幼鳳那個謎樣的女人苦心譜成的,如今卻突然變了調了,難道,難道婚姻真是椿那麼撲朔迷離的事嗎?玉珍愈想愈茫然......。( 原載73. 07. 14 成功時報 )


回作家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