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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漢門英豪

 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出版【鳳山縣采訪冊】癸部藝文(二)兵事(下)鳳山邑歲貢鄭蘭寫下清朝官兵勦平許逆紀事並序,如下摘要的說:「竊效觸鬥蠻爭,果有聞時,不厭私編小傳。人未云亡,事多觸諱,意徒似焉,筆豈如狐?亦聊自適其適,遑恤乎傳不傳。、、、、、、、。誰毀、誰譽,三代猶存直道;無非、無是,兩端謬假中庸。」
  寫史本來就是非常有爭議性,個人看法與立場必產生差異,例如秦始皇因行暴政,幾千年歷史上把他描繪成暴君,但今天的中國電影把他描述成「英雄」。自我喜歡上台灣史,也有志願,臺灣史幾百年來強勢的漢化,把先人真實的一面摧毀掉,我要把臺灣歷史原貌還原,但就如柯站長所說:「難矣!」,也非常感謝柯站長以私人網站,非常「中庸」的立場開闢此廣場,供網友大展身手。熟是!熟非,不受官方、權勢干擾。
  我每看一事,問地方耆老,無人能說詳細,講明白,就如昨日(二月六日)晚,電視「大特寫」節目,談拜拜供品「芭樂」、「蕃茄」民間大部份是不能當供品之節目。主持人訪問去拜拜的沒有人能說出完整合理的理由來。而經本人瞭解,因為早期「芭樂」、「蕃茄」發育過程,種子一定要經過泡「人畜糞尿」,才能種植成長良好,因此被人視為「不潔之物」,但早期水果作物,成長過程中施肥,大部份是以「人畜糞尿」,只差一種是種子吸收,一種是根部吸收而已,這就是典故失傳,民眾「不知所云」所造成。如果果農能對此傳言,以現代已改良發育過程加以說明,讓民眾能接受,拜拜使用「芭樂」、「蕃茄」並非不可用。
  大年初二,與友人一行十幾人到「內門」行春,主要是家眷一來崇仰「紫竹寺觀世音菩薩」靈驗,二則「還願」。因此多年來新春一定要上內門去燒香,筆者是司機,拜拜中,倒是對內門紫竹寺忠義祠【奉憲錄祀陣亡義首義民神位牌】非常有興趣,經瞭解他一些根由,手癢中,來談談他的典故,與讀者共享。如果事故發生解釋的立場有誤,就責怪清誌寫史人,也希望網友能提出更正確民間史料供大家分享。
  緣起:清道光十二年(1832),台灣當年夏季大旱,二期稻米完全沒有收成,稻米可以說有市無米,因此當時可以說是遍地饑民,因此產生各田莊共識,禁止米糧流通買賣,以免種田的沒米吃。「張丙」原藉漳州南靖人,來臺居於嘉義店仔口(現在的臺南縣白河鎮),世代務農,頗有田產。為人講義氣,頗受鄉人倚重。「張丙」認為莊內有田耕種農戶將一期稻作所存米糧外售,會影響其他無米可食用莊民生存,因此與莊人相互約定,禁止米糧外售以穩定莊內米糧價格,莊民不敢違背。但有一「陳壬癸」者則潛入該莊內購米數百石,不能運出。於是賄賂生員「吳贊」護送出莊。被巨盜「詹通」(居嘉義縣北崙庄,現六腳鄉)發現,在半路上即將之攔截搶走。
  陳壬癸心有不干損失,即向官府告狀,說「張丙」勾通盜匪「??部v,嘉義知縣立即查捕張丙,「張丙」含冤,因此懷恨嘉義知縣,即召「詹通」、「陳辨」及莊眾三百人於閨月九月十日首攻嘉義雙溪口防汛,「陳辨」攻「大埔林防汛」奪得槍械,後聲勢愈來愈大,十月一日再攻「佳里興巡檢署」,殺嘉義知縣邵用之,大敗臺灣知府呂志恆,至是聲勢漸大。「張丙」仍自稱「開國大元帥」,建號:「天運」。隨後北路彰化人黃成也受許成影響,樹旗於南投縣竹山,稱「興漢大元帥」,一同抗清。
  南路方面,十月十日燕巢角宿莊「許成」(觀音里人,綽號大肚)樹旗觀音山以響應,十月十四日許成與臺灣縣人氏林海合首攻「岡山汛」,為岡山汛千總「許日高」擊退,許成轉往在楠梓,在楠和宮設養濟堂派飯給餓民,並募兵召集附近餓民、民壯,又攻右昌及鳳山縣城,纏鬥許久未能致勝,當時清兵福建陸路提督「馬濟勝」以兵二千,渡海來臺增援平亂。
  而十一月十日,粵莊李受,集六堆偽義軍萬人,推武舉人曾偉中在義民廟成立中軍府,以許成口號為:「滅粵」,而興起粵莊抗閩之共識。出兵先攻阿猴、萬丹,再嵌頂、東港,最後里港。名為義民,實為賊,四處攻毀閩莊,燒殺擄掠,屏東平原閩庄成鬼域,里港附近七十二庄村民事先均集中阿里港街內,港內領導人為番仔寮蘇講,據說阿里港當年四週均種上大刺竹為城,仍被攻破。
  十一月十日李受率楊石老二、廖芋頭、番割邱人(山地毛都司陳起鳳不彈壓粵匪,反以號衣、鳥槍資助)攻里港,十一日煥三聯合山豬毛社番清晨由永春宅攻入,里港破港,守港先民死亡殆盡,先民迎戰之前,婦儒集中西門外,戰敗則往西撤,西門外即通縣、府城道路,但須過下淡水溪,因此逃難狀況鳳山縣釆訪錄如此記載:「溪水五里,渡處只一竹筏,僅可載十餘人,情急渡溪,溪水深淺不一,不諳水路,多陷入泥中,婦人忙急,背上幼兒襁褓鬆,兒墜,待稍定,反手一抄,才悟兒失,事值寒冬,下雨如雪,逃難貧民有以麻布袋為衣者,難女被姦污者,愛女隨便賣人者,家破親亡,憂鬱內傷風餐露宿,死者甚多,為七十二庄最痛」。當時鳳山縣城正遭許成部隊騷擾中,港民只得翻山越嶺撤往台南府城,台南士紳出面安置法華寺(在永康里、舊夢蝶園)。事平於道光十三年元月返回。回里港約剩一八00人,清廷撥款,築茅屋重建家園。
  粵莊李受率部隊復越「內門崎」又曾間接攻焦吧哖(現台南玉井鄉)閩莊,而福建陸路提督「馬濟勝」平北路「張丙」後,南下平「許成」,第一役即在楠梓打敗許成,並擄獲義軍李來、甘旦,立即予以斬立決。許成部隊失掉這兩位大將,至此是兵敗如山倒,而流竄變成土匪,先擾東港、復擾岡山,最後以羅漢門境內四面環山,只一路可通,企圖佔據依險固守,抗拒清軍圍剿。因此反向轉攻羅漢門,內門鄉則由總理劉元明召集民壯抵抗叛民,各庄頭居民為了護鄉紛紛加入,劉元明依羅漢門地勢環境,派出義民針對許成可能進入羅漢門之東、南面,要道上設哨防守,並且與許成餘眾多次發生激戰,許成餘部入侵無法得逞,但也造成羅漢門義首劉元明、義士死了五十二名。許成及餘部流竄中,也於十二月六日在阿蓮三湳溝完全被清軍部隊「馬濟勝」消減,結束了這一場「似義似匪」之南臺灣民變事件,事平,羅漢門庄眾予以建祠祭祀這些護庄捐軀先民。
  據【屏東高樹忠勇公】誌:道光十二年,莊馬力為首土匪,大舉進擊「新庄仔」,居民反擊,陣亡三十餘人,首級被割去,庄民念其英勇衛鄉,建塚祭祀。民國四十五年左右曾第三次修建遷【東振興新公墓】,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計劃遷建時,地方鄉土文化人士為了解事實真象,予以開挖,結果只發現三個頭顱,與民間傳說似有差異。
  【旗山大事記】稱:莊丙、林牛於羅漢內門響應劉元明抵抗張丙同黨許成而陳亡(奉祀於內門紫竹寺忠義祠)。內門紫竹寺忠義祠【奉憲錄祀陣亡義首義民神位牌】記:道光十二年十二月初二日臺灣縣羅漢內門庄眾「與逆匪許成等打仗陳亡義首一名義民五十一名」,義民名冊如下:
  義首劉元明(廿九歲、埤仔墘人),義民劉0(00歲、埤仔墘人),義民蕭齊(十九歲、中埔人),義民湯玉(廿八歲、中埔人),義民白祿(三十四歲、中埔人),義民蕭海(三十八歲、中埔人),義民林來(四十四歲、中埔人),義民湯岳(三十六歲、中埔人),義民李吁皆(三十二歲、木柵人),義民余芒(三十九歲、木柵人),義民戴西中(四十七歲、木柵人),義民賈東_(三十歲、木柵人),義民林盾(五十二歲、烏山坑人),義民尤晚(三十八歲、烏山坑人),義民周經(四十歲、烏山坑人),義民陳佐(十八歲、埔尾人),義民袁豹(四十歲、埔尾人),義民陳懷(四十三歲、埔尾人),義民郭四(三十歲、中隘人),義民陳水(三十七歲、中隘人),義民鄭庇(三十五歲、瓦寮厝人),義民鄭萬(四十三歲、瓦寮厝人),義民陳康能(三十五歲、烏山腳人),義民林使(廿八歲、隘寮人),義民梁三(三十六歲、中埔人),義民周籐(三十二歲、蓄仔路人),義民王陽(00歲、中埔尾人),義民戴法(廿一歲、衙門口人),莊冬(四十歲、蕃薯寮人),以上廿九名在羅漢內門庄之石山嶺腳尾與賊打仗陳亡。(戰爭地點位於目前木柵村北方二層埔附近臺三省道)
  義民陳甫(四十歲、烏山人),義民李鳳(三十八歲、烏山寮人),義民吳受(00歲、署基前人),以上三名在羅漢內門庄之銀錠山腳竹篙寮與賊打仗陳亡。(戰爭地點位於目前馬頭山南往旗山、田寮路上)
  義民龔義(五十九歲、腳巾寮人),義民龔揖(三十五歲、腳巾寮人),義民陳受(廿六歲、木柵人),義民林萬(三十一歲、木柵人),義民尤得水(三十一歲、烏山人),義民林牛(三十二歲、蕃薯寮人),義民張順(三十八歲、萊仔坑),義民加瓏(三十四歲、石門坑人),義民宋益(三十三歲、楠仔仙人),以上九名在羅漢內門庄之腳帛寮下崁與賊打仗陳亡。(戰爭地點位於目前馬頭山西南往田寮、阿蓮路上)
  義民李茂賢(五十歲、田螺堀人),義民連榮(三十八歲、木柵內人),以上兩人在羅漢內門庄之蝦蟆林與賊打仗陳亡。(戰爭地點位於目前內門內東村與阿蓮鄉路上)
  義民向能(三十八歲、署基前人),義民劉向(五十五歲、埤仔墘人),黃玉(三十九歲、烏山腳人),以上三名在羅漢內門庄之大崙尾埤仔墘與賊打仗陳亡。(戰爭地點位於目前內門鄉內東、中埔村附近)
  義民呂杞(三十四歲、觀音亭人),義民尤篤(四十六歲、北勢人),義民劉尾(四十一歲、埤仔墘人),義民高生(三十歲、中埔人),義民高江(三十二歲、中埔人),義民蕭循(三十六歲、中埔人),以上六名在羅漢內門庄之栗倉后田洋及觀音亭后與賊打仗陳亡。(戰爭地點位於目前內門鄉中埔村與觀亭村附近)
  由以上清誌資料顯示及神位牌記,「張丙」、「許成」起義的動機,均是不滿「清朝官吏」不管民間疾苦而抗官,是英雄或叛逆,當然在古代的中國社會不管臺地或中國內地,是習以為常的事。這確不去管他,問題是事情一發生,造成臺灣中南部大動亂,造成「官兵打叛民」、「閩粵族群大械鬥」、「暴政抗官」、「鄉民護土打叛民」一起來,殺來殺去,是本次事件發生的非常態社會問題,尤其反映出,當年山高皇帝遠的臺灣的社會現象,這種現象目前臺灣社會也似乎隱約中浮出,只是「文」、「武」鬥的差別。
  今天內門紫竹寺忠義祠留下【奉憲錄祀陣亡義首義民神位牌】一面神主牌位,供大家憑弔,由該神主牌位可以看出這只是當時的臺灣府,府憲同意羅漢內門庄民設立地方祠堂,並沒有受到清朝皇帝的封贈,顯示出「守土」與「衛國」的差別待遇。當時參加的義民是涵蓋舊屬的羅漢門庄(即是就是現在的旗山鎮、內門鄉)鄉民,有閩南來臺者,也有臺灣原住民「平埔族」加入,只是因未受清朝皇帝封賜,因此沒有單獨建輝煌燦爛的廟宇,目前看到斑剝脫落薰黑無法詳視的神主牌位,侷促紫竹寺之一偶,令人哀思。

補充史料:


清道光12年1832
  【福建通志】「壇廟」紀載:道光十二年至十三年「勦張丙案」張丙案陣亡兵丁共二百二十二名,附祀斗六門昭忠祠兩廡.其名缺載,今無可錄).


清道光13年1833
  二月,以殺貪官為名而起義的張丙,事敗之後,被捕部眾三百人被問斬。
  三月三日清國程祖洛來台處理開國大元帥張丙起義事件,以清莊、連坐等方式,大量捕殺台灣人。
  六月廿六日台南白河(店仔口)人張丙以【開國大元帥】旗號起義抗清,為具台灣獨立思想的先鋒,本日在北京壯烈成仁。
  【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】卷二百三十三:三月初二日(癸酉)諭軍機大臣等:『據瑚松額由四百里馳奏 抵臺後探詢大略情形」一摺,覽奏均悉。臺灣南路鳳山、阿里港等莊分類械鬥,先經該道平慶、副將謝朝恩帶兵彈壓,獲犯無多。現經提督馬濟勝帶兵前往查辦,如果該處餘匪尚敢滋擾,必應盡法懲辦。該將軍等務當剴切曉諭,令粵籍總董人等早將首夥各犯按名交出;倘怙惡不悛,即當痛加勦捕,彼時後悔無及。反覆開導,俾各莊居民不敢容隱。至閩、粵各莊既有夙嫌,恐將來乘機復發;必須妥為解散,使彼此日久相安,方為久安長治之策。倘或畸輕畸重,稍涉瞻徇,難保日後不再滋事端。其起釁根由,前屢經降旨令該將軍等詳查;著仍遵前旨,秉公查明,務得確情,據實具奏。至閩民呈遞呈詞控告粵莊進士黃驤雲串通舉人曾偉中、監生李壽起釁滋事等情,是否屬實,或另有別情?斷不可將就了事;著該將軍等一併詳查,據實具奏。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』。尋奏:『在籍主事黃驤雲,彼時在郡城海東書院教讀,並未回鄉;且經函寄粵人,勸其不可攻莊滋事。即粵莊各生監於官兵到莊時,亦多有指拏兇犯者:似可信其未經同謀』。
  【閩淅總督程祖洛福建巡撫魏元烺會奏】冬間,嘉義張丙等糾眾滋事,台灣、彰化二縣及鳳山縣迤東各鄉,匪徒聞風響應。其未被逆匪滋擾之淡水廳與鳳山縣迤西各鄉,又有粵莊棍徒,肆行焚搶。

道光16年1836
  道光十六年七月九日兼署總督部堂魏准兵部咨【臺案彙錄甲集:兵部為臺灣張丙滋事案內陣亡兵丁給予卹典題本】:至此次逆匪張丙滋事,該處義民羅本立等一百十二名,或與賊打仗陣亡,或係因賊匪搶莊拒敵及堵禦被害,該義民等抗志捐軀,深明大義,未便泯其志節,臣等核與從前喀什噶爾等處被難商民,該大臣奏請酌照鄉勇例十分之一賜卹,奏旨恩准之案相符,自應查照成案辦理。均照鄉勇陣亡卹銀五十兩例十分之一,每名各給銀五兩,應令該督照數給發,造報戶部核銷。至被戕民壯應給之銀,如無妻子親屬承受者,給銀二兩,該督撫委官致祭。恭候命下遵奉施行等因。道光十六年五月十二日題,本月十四日奉旨;依議,欽此。

後記:
  五百年前霸權的手未伸入臺灣之前,臺灣平埔族人、原住民是過者與世無爭的歲月,要恨就要恨被視為珍品、佳餚的臺灣黑金(烏魚),早期中國沿海人追捕烏金(烏魚)到臺灣,明末中國沿海人不願臣服滿清統治,逃離中國,想在此海外樂土尋一安身立命之所,沒想到,臺灣從此就陷入世界霸權國家玩偶。
  寫史的常說,臺灣漢人祖先是自願、主動移民來臺灣,但經過我深入研究,漢人來臺灣除了明鄭部隊及清朝一些官僚、財團、富豪、商人外,可以說百分之九十是奴工。如何說,明鄭史說,鄭成功將部隊配置臺灣各地行「屯田政策」,您想,當時鄭成功、鄭經帶來臺灣的二萬多軍民,仍一直在與滿清對抗,護衛臺南「東寧王國」都不足了,他那有剩餘兵力去墾荒。所以說,鄭成功只把臺灣所佔土地配置給各營、鎮做為徵稅區、領地,他們窩在臺南享受,那可能到當時疫厲之地去拓墾,墾荒是誰?就是曾背叛他的閩、粵降兵、人民,受戰爭之禍的飢民,拐、騙、擄來臺灣,加上被攻打臣服的平埔人,這些就是開墾臺灣的所謂漢人的祖先。
  滿清統治臺灣,將臺灣列為「管制區」,攻臺功臣及被任命駐臺官員,擁有臺灣絕對土地處分權,因此他們透過閩、粵財團、富豪,由閩、粵財團、富豪提供資金,繼荷蘭之後引進閩、粵奴工,為他們開墾土地,他們坐享其成。這些奴工及後代在日治時代才有一點點自己的土地,民國時,蒙中國王朝在中國失敗之痛,消滅臺灣地主,大家才有機會升格當「自耕農」,所以可以說,臺灣人(原住民、新住民、新新住民),以前完全是統治者、地主、富豪的工具。
  滿清的「閩、粵械鬥」、「漳、泉分類械鬥」、「地區護土戰爭」是誰造成的,就是統治者、地主。他們統治、管理、壓榨,不負責調處,還任意、放縱;因為,明鄭臺灣的內鬥使得滿清輕易取得臺灣,臺灣的「閩、粵械鬥」、「漳、泉分類械鬥」、「地區護土戰爭」內鬥,使滿清輕輕鬆鬆統治臺灣二百多年,因為「閩、粵械鬥」、「漳、泉分類械鬥」、「地區護土戰爭」,使臺灣人內力無法凝聚,產生自己的領導人,這就是霸權國家最希望看到的事。日本人統治臺灣時,很自豪「閩、粵械鬥」、「漳、泉分類械鬥」、「地區護土戰爭」被化解了。但昭和期間就開始面對臺灣人「爭民權、爭自主」,日本政府也感到非常頭痛。戰後,日本放棄了臺灣這塊殖民地,臺灣在獨裁統治之下,臺灣人及新新住民是乖乖過日子,今天呢?獨裁者走了,大家奴才性又跑出來了。
  羅漢門英豪,只是滿清統治臺灣後期「張丙案」的一個令人哀慟的事件,日治時期大旗山地區基於「護土」而死難者仍大有人在,這些人我們都給予最高敬意,但人說:「逝者已矣!來者可追」,希望大家珍惜目前「民主、自由」的臺灣,別在當霸權國家的奴隸,別又為了「支持霸權」與「衛鄉護土」問題,再次發生在臺灣這塊土地上的集體戰鬥死難事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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