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作家首頁】【回旗山奇首頁

旗山大事記新說

清乾隆10年1745

  「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」:十二月,閩浙總督馬爾泰等奏:『臺灣番薯寮,溪埔民人被兇番連次夥眾焚殺,業經在諸羅縣緝獲凶犯數名;其逸犯者,現在嚴飭勒緝』。得旨:『此等究係地方官平時放縱之故耳;即武職,亦應查參以示警』。
※註解:
  今年芒果開始結果時,深入圓潭楠梓仙溪畔,在寬廣溪埔浮復田園中看見有一間「萬應公廟」,廟中碑文敘述,福安莊(圭油腳)開闢至今二百餘年(舊、重建廟至今合計),當初先民進入開墾時,拾得無主奉祀全骸多具,集中於該處,起寮廟祭祀。在我翻閱臺灣史時,就非常注意古旗山早期生活環境,日前看到上筆資料,讓我感到非常驚喜。因為,雖然清乾隆十年仍屬蠻荒的旗山,不可能留下它現場紀念物,但時間環境似有些吻合。
  日前在媒體看到某節目,三民鄉鄒族耆老口述歷史稱,古時候他們是居住在旗山;這種論點,值得深入研究(事實史載非常模糊),但旗山地區以前是他們的狩獵範圍應無庸置疑,因為原住民出外狩獵往往翻山越嶺走幾十公里。以旗山的環境,非常適合靡鹿、山豬成長活動。
  上筆資料更顯示出,清乾隆十年的旗山,墾民仍然必須面對山區「原住民」出草「焚殺」,由此,並可以推翻有些神廟記載,居民是明鄭即至旗山開墾之說詞。因為明鄭的旗山,可說完全是「臺灣原住民」出草打獵活動之地,不是「經商、墾殖樂園」。在清乾隆五十五年後才有第一批平埔族奉清朝官府之命,進入旗山北面擔任「第一線」防蕃任務,向「原住民」伸張滿清領土主權,並保護旗山「舊大地主」在閩南、粵東招來墾、佃民開墾人的生活安全。
  早期的南臺灣,不管「漢人」、「平埔原住民」、「山地原住民」,常因為「生活」、「習慣」、「語言」之不同,加上生活圈常被有政府官員當後盾的「漢人」干擾侵占,而致發生武力互相「殺戮事件」。歷史上,清朝政府統治臺灣,只會施以「武力」、「教化」撫民,收稅維持清國龐大政權,官方真正有效「行政管理」的力量,實在有限,加上當時臺灣瘴疫未除,就連雍正九年(1731)在羅漢門設縣丞,縣丞均不敢長期在羅漢門居住,何況當時認為更偏遠的羅漢外門;常常發生的族群「焚殺」、「械鬥」就經常發生,該「萬善祠」不管他收容的是什麼人,絕對是為了生活而無故客死該地的人


圓潭萬善祠

  明清史料己編第十本【臺灣總兵奎林等奏摺】奏:據署臺灣縣詳稱:乾隆五十五年三月十七日,縣屬銀錠山地方,有粵民劉孟隆等九人路經該地,被劫殺死事主鍾寬伯,拒傷林虔芳等六人。又據鳳山縣張升吉詳報:四月二十四日,粵民呂青搬眷回籍,路經潮州厝莊外被劫,緝犯未獲等情。茲據臺灣縣仇賦苹比捕緝獲番吁臺、番文郁二犯。又據鳳山縣張升吉詳報,會營先後緝獲銀錠山案內盜犯林鹽、吳武、王柏、黃桃、鄧實、林權、柯耀、鄭光贊等八犯。
  並據審明,鄭光贊即係行劫呂青案內首盜。並又緝獲許結、林坤二犯各等情。緣林權素無恆業。乾隆五十五年三月十五日,林權赴素識番吁臺家探望,適有鳳民阿力踵至,各道貧難。阿力言及鳳山中壇、瀰濃各莊種地粵人,十七日結伴回籍,攜帶行李甚多。林權起意糾劫,阿力、番吁臺允從。林權復糾李文、番文郁、柯耀、黃桃。番文郁轉糾王柏。阿力轉糾南仔。王伯轉糾鄭光贊。該犯鄭光贊轉糾鄭賜入夥。鄭賜轉糾魏棟、陳錦、李文、吳武。該犯吳武轉糾鄧實。林文轉糾李門、張五、林鹽。一共十九人。約定十七日早在古亭山會齊,往銀錠山截劫。
  至期各犯先後踵至。惟吳武、鄧實、黃桃徒手,林權等俱分帶刀、棍、竹槍。行至半途,鄧實、黃桃畏懼走回。林權等齊抵銀錠山下等候。議明林文、吳武、魏棟、張五分頭把風,餘俱幫劫助勢。下午時分,事主鍾寬伯、林虔芳、林長寧、林長佾、林茂伯、劉廷亨、李文教、宋元寬、劉孟隆等九人分挑行李四擔走至。
  王柏上前截劫,首先砍傷鍾寬伯倒地。林虔芳、林長寧、林長佾、林茂伯、劉廷亨、李文教等喊捕。林權、鄭光贊、番文郁、番吁臺、阿力、鄭賜、李門、南仔、李文、陳錦拒捕,柯耀、林鹽助勢,林權用竹篙槍拒傷李文教,鄭光贊用刀拒傷林長寧,番文郁用刀拒傷劉廷亨,番吁臺用棍拒傷林虔芳,鄭賜、阿力、李門、南仔、李文、陳錦共用刀拒傷林長佾、林茂伯。各犯劫得番銀一千一百六十四圓、綢布衣服共一百零五件。各犯自按名下所劫番銀多寡,照分而散。詎鍾寬伯傷重,旋即殞命。
  查大清律載強盜已經得財不分首從皆斬,又例載強盜殺人斬決梟示,又例載臺灣盜劫之案罪應斬決者照江洋大盜例斬決梟示各等語。查臺灣縣銀錠山一案,王柏殺死事主鍾寬伯,合依強盜殺人斬決梟示例應斬決梟示。林權係起意行劫盜首,又拒傷事主一名,番文郁、番吁臺各拒傷事主一名,柯耀、林鹽持械助勢,吳武轉糾黨羽;鳳山縣呂青一案,鄭光贊係起意行劫盜首,該犯又於銀錠山案內拒傷事主許結,攜帶木棍攔劫分贓,均屬兇惡不法。林權、番文郁、番吁臺、柯耀、林鹽、吳武、鄭光贊、許結均合依強盜已行得財斬決律應斬立決。
  審明後,臣等即恭請王命,將王柏、林權、番文郁、番吁臺、柯耀、林鹽、吳武、鄭光贊、許結綁赴市曹,斬決梟示。鄧實、黃桃、林坤雖半途畏事走回,但始既聽從同行,亦非善類。鄧實、黃桃、林坤均應於王柏等死罪上減一等,杖一百、流三千里。各犯訊無親屬,應無庸議。失察之保甲照例責懲,所劫各贓,分飭臺灣、鳳山兩縣照估先行賠給事主具領回籍。逸犯鄭賜、陳錦、李文、阿力、南仔、李門、魏棟、張五、林文、莊進,仍飭屬嚴緝務獲另結。
  銀錠山一案,林權等糾劫鍾寬伯等首從盜犯十九名,獲犯過半,兼獲盜首,所有疏防文武職名,例應免參。其鳳山縣呂青被劫一案,首從七人,雖獲盜首,但僅獲三犯,文武疏防職名,仍查明開報督、撫咨部請參。除繕具供單恭呈御覽外,理合將審明正法定擬緣由,恭摺具奏,伏乞皇上睿鑒,刑部核覆施行。謹奏。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奉硃批:該部知道,欽此。於二十一日抄出到部,改咨行文訖。

※本案筆者註解:
一、本案是明清史料中,發現「旗山地區」最早的「重大刑事案件史料」,發生的時間是清乾隆五十五年,地點是旗山西方內門境內,但也可見旗山地區在清乾隆五十五年已經是「漢、平」混合居住地區。而「樂和路」是當年「旗山地區」進出臺南府城最便捷古道,此路,五十年代,在旗楠路進去是一段小山坡,路邊高地即是旗山地區聞名的「風化區」,開闢道路後取名「樂和」非常有意思。日治明治三十年(1897年)十月十五日史學家日人伊能嘉矩就是由臺南走古亭、打鹿埔出來,經旗山到溝坪,寫下【台灣踏查日記】。
二、參與此案竟然有所謂的平埔族番民「吁臺、文郁」,依此情形,本案是事先合議共謀,並非「佔山為王」的土匪行為;犯案人一定非常熟識,而且平時經常混在一起,又可見當時的旗山、內門地區「漢、平」民族已經非常融合,平埔族生活已經漢化,只是名字尚未漢化,籍貫尚未冒用。
二、銀錠山也就是目前大家俗稱:「馬頭山」,「銀錠山」是清史中使用的地名,不知何因,近人改為「馬頭山」,我認為它遠處看,比較像古銀兩「銀錠」。筆者三十年前在旗山讀書的時候,假日偕一群「狗黨」,應住馬頭山下同學之邀,由觀亭進入登「馬頭山」,後從現在的樂和路出來,從觀亭進入是牛車道,由「馬頭山」出來到樂和路口也是羊腸小徑,通行的只有牛車,可不是目前「四線柏油大道」供車輛飛馳,由此資料顯示,美濃「佃民、墾戶」在臺灣辛苦賺存財富,要返原鄉,沒有由里港或內門,而走目前「樂和路」經馬頭山、古亭、月世界出阿蓮、路竹到臺南府城,為的應該是便捷,沒有想到會遇難。日治時代,「屏南古道」及「旗楠古道」相繼開通後,它即沒落,因為它的便捷,此古道應該還有非常多古大事,值得大家搜尋研究的地方。
三、清乾隆五十五年,經查當時工人的工資一天是0.8錢至一錢二分,攔路搶奪「番銀一千一百六十四圓、綢布衣服共一百零五件」及「番銀三百七十二圓,綢布衣服共三十三件、銀器四件」,是非常大的數目,美濃地區開發於清乾隆初,短短四、五十年,九個羅漢腳即賺了那麼多錢,「搬眷回籍」享福,可見美濃當年賺錢之容易。


馬頭山西面


馬頭山東面


馬頭山西大路


馬頭山東大路

清乾隆53年1788
  【福建巡撫鄂寧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奏摺】:黃教等自十月在岡山豎旗起事,十一月初八、九等日,賊在南路九腳桶、八仔寮被官兵殺敗而逃;十一日晚,又在勞碡坑殺傷官兵。十四日早,聞岡山又有賊數百豎旗五面之事,隨即添兵接應,由南路進山搜捕,賊已遁去。十五日,遊擊陳玉書同知府鄒應元帶兵至水雞潭遇賊二百餘人,旗五面;隨鎗斃賊匪二名,傷一名,乘勢趕殺,割取首級五顆,生擒賊一名,追至三角堀,賊已遁去。就提臣所言十日內賊勢蔓延猖獗情形,不特該道張珽所稟二十九日以後僅餘賊匪三十餘名盡屬虛詞,其初報賊匪止百餘人或七八十人更非實在情節。錄自史料旬刊第十一期天三六九_三七0頁
  【臺灣總兵哈當阿等奏摺】:哈當阿等跪奏為拿獲抗 逃投誠股頭、審明辦理、恭摺具奏事:據署鳳山縣翟灝稟報:本年四月初三日,會營拿獲抗逃投誠股頭林青一犯,臣等即飭提到郡,督同臺灣府知府楊紹裘嚴審。緣林青籍隸晉江,居住鳳山。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內,往投賊匪莊大田入夥,作為股頭,撥赴嘮毒坑地方抗拒粵莊義民,曾經攻城打仗,殺過義民二人。--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五本四四二頁。
咸豐三年(1853)
  【臺灣府誌】:六月甲申(十一日),「勦南路林恭案」,九十九名官兵俱在灣裡街陣亡,(附祀臺南高公祠),其中署城守右營把總外委謝奮揚(在番薯寮陣亡)、臺灣縣幕友汪兆蕃、義民首王克全(以上二名俱在番薯寮殉難,附祀臺南高公祠)。(見「東瀛識略」)

※註解:
一、臺灣歷史上林爽文、黃教、張丙、林恭等「叛清案」,戰區均不在旗山地區,主角也沒有一個是「羅漢門里」的人,但旗山、內門均捲入是非圈,經本人探討結論,當時的旗山地區是「羅漢腳」的最愛,為什麼「羅漢腳」喜歡旗山地區,第一生活容易,第二娶老婆(參考有唐山公沒唐山祖由來)也比較容易。未成家的「羅漢腳」比較容易被人利用,社會上一發生風吹草動,他們絕對會往前衝;參與「攻莊」、「守莊」都有,因此這些人就是滿清政府心目中的「義民」與「土匪」,這種習性似乎目前仍然存在,所以現在臺灣會走的這麼辛苦,甚至於還會歷史重演。
二、走訪旗山溪州,尋尋覓覓中,在溪州部落內巷邊,看到了一間「義勇廟」,廟內只有一面民國七十二年重建時,善男善女捐款石碑,無來歷記事,不知其所以然,目前筆者訪問兩名老溪州人,沒有一個知道它明確典故。但我由古誌中,確找到了以上三點清朝時期溪州(最早古地名:勞毒坑)地區發生的大事情,事件與「義勇」均有關聯,希望有助於解開它的謎底。


大山義勇廟



大山義勇廟內

回作家首頁】【回旗山奇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