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山古今漫談(一)

曾中宜

目前旗山鎮的領域,地形狹長,南北長約三十公里,東西最寬約十公里。里港往甲仙看,地位於屏東平原最北端山角,大部分平原地區為山下丘陵地。由空中鳥瞰三面群山環抱,南臺灣母河「楠梓仙溪」有如掛在大地上的玉帶,由玉山婉延下來,至此趨近平緩流過。山的土壤以帶石塊的壤土為主,平原則屬黏質壤土,河川兩岸屬砂質土壤。早期未開發前的旗山,可以說是山、河封鎖,加上亞熱帶植物雨林生長茂盛,外人不易進入地區;但是它,可是臺灣原住民(含平埔族)生活的天堂。

歷史上可看到的文字記載,旗山最早的人類活動就是平埔族「大傑顛人」。而東、北方即是魯凱、排灣、布農、鄒族領地,當然旗山也曾是魯凱、排灣、布農、鄒族極西、極南的獵場,活動場所。旗山大傑顛人人類史史家,將它歸屬平埔族西拉雅族馬卡道支族。有人說,旗山大傑顛社原居於現高雄縣沿海,後向東拓展,進入沿山,復往內山遷移,以群居生活方式為主。臺灣平埔族土地之生產,自古即屬於共同族產,各戶並沒有屬於私有之土地,平埔族之有私人土地制度,始於滿清據臺道光年間,由統治者制定。又說,明鄭據臺之前,大傑顛社人已開墾到現高雄縣路竹鄉的大社、下社。當時,鄭成功進入臺灣,降鄭者做順民就地漢化,不降者,先遷明鄭尚鞭長莫及的燕巢鄉尖山一帶開墾。一、二十年後,又感受漢化的壓力,不願接受漢化者,再往田寮、羅漢門、蕃薯寮移動開墾。

但根據我史料的查考,及我自認為是平埔人遺跡尋覓的探討,以上說法部分似乎有些須要修正。「大傑顛人」名稱的使用,是在滿清攻佔臺灣後,文書上才在「羅漢門」出現。至於路竹鄉的「大社、下社」,岡山鎮的「歐旺(後紅)社」,彌陀鄉「螺底社」,橋頭鄉的「他巴仕戎社」,大社鄉的「大社」,高雄市的「打狗社」,燕巢鄉的「赤山社、滾水社」等等,是不是茄定、路竹的「大傑顛人」遷居點,以方向看來,可能性極微。這些點只能說它是「大傑顛人」早期在高雄縣、市分佈點,明鄭完全撤離「金、廈」,軍民全部來臺灣時,大量的鄭家軍進入南臺灣,沿海的大傑顛人在他們之前,經過明兵及臺灣海峽的海盜幾次侵略攻擊,為了生存,只得當順民,逐漸漢化了。

平埔族分佈圖

荷蘭人通稱臺灣人為:「土人」,明鄭時稱臺灣人為「土番」。「大傑顛人」據臺的滿漢官員問他,你們那一族,旗山平埔人告之:「大傑顛人」。問他們,這是那裡,旗山大傑顛人回之:「祭地(施里),神住的地方」,歷史資料從沒有「族」的出現。日治時期,南臺灣的「大傑顛人」經過長期漢化,只有臉孔有異於漢人,已經沒有完整「語言、風俗、習慣」,加上「兩族交界」混居。日人學者因而將之歸類為「西拉雅族馬卡道支族」。

後來國民政府由日本人手中接回此滿清人放棄的土地,立即採取強勢的「愚民化政策」教育。使臺灣三百年前擁有十幾萬人口的平埔族,今天只剩下宜蘭、花蓮自認「噶瑪蘭人」千人,及玉井「段家」百人公開承認自己是「西拉雅族」。即使像筆者自認「平埔族後裔」,別人均以懷疑的眼光看我。臺灣人「背祖」非常嚴重,包括「官場」,全部自認是從中國來的漢人。但他們沒有正確的族譜,也沒有詳細可回中國探親、掃墓的路線。

而當年人口才只有平埔族人十分之一的現在原住民,因為荷蘭、明鄭、滿清時,雖多次被圍剿,據領地險山抗拒,未被併吞同化。原住民到了日治時,才全部被日本先進的武器打敗降服歸順,但日本人對原住民有「強制管理」、「訓化」,而沒有採「愚化教育」,致使至今他們仍然保留完整的「語言、族群、風俗、習慣」。雖然國民政府接收臺灣,明令原住民改漢姓,但因原住民語言未失,今天仍有原來姓氏可「正名」,不「正名」的,本姓名可當「附名」。

我的田園調查,台南縣「西拉雅」是「祭壺」,而高屏縣「平埔族」是「祭石」,「西拉雅族」祭祀有「(兀王)姨」,儀式尚有可考。而「大傑顛人」與鳳山八社祭祀,用的是「祭司(童乩)」,儀式已完全失傳。所以說,奉祀的有形東西及與神溝通者之不同,同族就有爭議性,但是他們自古以來,就是臺灣人是錯不了。

「西拉雅族」與「大傑顛人」以前拒絕漢化的,到了旗山、美濃、內門、杉林、甲仙、六龜、三民變成混居,完全漢化。教育大量遷移論說,主要的就是滿、漢統治者,要使擁有臺灣人人口最多的「平埔族人」背祖。加上因為長期吸收中原文化思想,「番」、「蕃」是卑微的,此計至今,可以說是推展的非常成功。

荷蘭人為了貿易,向中國強取廈門不成,退到澎湖;明朝視澎湖為其勢力範圍,荷蘭人不得不又轉到臺灣。向臺灣的「西拉雅人」借一牛皮寬的土地,沒想到,進入深入瞭解後,他們走遍美洲、非洲、亞洲,才發現臺灣是世界上各「落後地區」唯一沒有「國家」、「領袖」觀念的地方,沒有國王或統治階層,各部落均各自管理自己。而且這塊土地非常富庶,面積只比他們的母國小一點點,於是他們的貿易武裝船隊指揮官立即主動在安平自任「臺灣長官」,勢力並伸向臺灣內陸。荷蘭人來臺武力只有維持一、二千人,當時可數的臺灣人有十幾萬人,即使在安平營商、捕魚漢人也有近二萬人。只有採取「以夷制夷」,順利成為臺灣統治者。

荷蘭時期,平埔族人接受「徵召」,多次協助荷蘭攻打「反荷」的平埔族人,及反荷漢人。當然,也因為如此,臺灣人被攻打降服後,荷蘭人除了採取「安撫、教化」外,對「平埔族」人沒有苛稅情形。唯一使平埔族人強烈反抗的,就是消滅平埔族人原本的信仰,致使明鄭來時,他們立刻「背叛荷蘭人」。這跟日本人統治臺灣末期,強制實施「拆廟毀神像」,致使日本不得「神助」戰敗,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
明鄭王朝來到臺灣,趕跑荷蘭人,初期軍力即有四萬之眾,為了維持「部隊」的開銷,訂下苛刻的「稅制」,不服從者,以比荷蘭人更強烈的武力攻擊。明鄭王朝雖然有四萬之眾兵力,但在臺灣,因為「未開發地區」「瘴氣密佈」,仍然無法全面統治,致使臺灣人拒絕當「奴隸」的,尚有遷移逃難之處。

臺灣人自古無憂無慮在臺灣生活了數仟年,但短短六十年間,接受到兩個外來政權血腥攻擊統治,南臺灣反抗能力已經將近沒有。所以滿清進入南臺灣,在「荷蘭」、「明鄭」建立下的基礎,對南臺灣「平埔族人」是輕輕鬆鬆佔領;平埔族人的傳統領地縮小了,荒野獵場劃為墾地。滿清駐臺官員然後將荒野獵場自用或提供給財團,財團當「業主」,招「閩、粵人」奴隸、奴工前來做「佃農」、「傭工」墾殖。滿清對平埔人唯一可取的是,「業主」上繳官府稅收外,仍須付「番大租」給原來領地主人(平埔族人)。

而於康熙六十年以後,平埔族人更因為「助清」消滅漢人反清勢力得力,有功於「滿清」,滿清將青壯納入「民軍」守隘。守隘的部隊免繳「稅金」,尚有「配地」及基本薪資。當然會派往離家較遠,沿山地區防滿清無法降服統治的「化外之民(現在的原住民)」攻擊統治。但平埔族人漢化後的老弱婦孺及生活較好的「大租戶」,仍居原住地,因此高雄沿海平埔族人全部遷移內山狀況應該沒有。由日治昭和12年(民國26年1937)的時候,日本政府戶口調查,高雄縣路竹庄社東、社中、社西,尚有非常多人列為「大傑巔人」可為佐證。

而荷蘭統治臺灣歷史文件中,只可看出荷蘭人在大員(安平),曾南征有四次記錄,但均搭船或跳過高雄縣,直接攻打現屏東縣里港、屏東、萬丹、東港、小琉球、林邊「鳳山八社」,甚至現屏東市東方及山地門,並遠及車城、恆春。而這些地方人民臣服後,荷蘭人只有派人去傳教並設學校,徵稅,想予以洋化,因人力、瘴氣而作罷。

清順治三年(明唐王隆武二年)(1646),荷人於高雄打狗山(又稱猿山),後方設了檢查哨(今哨船頭)。目的無他,是針對福建沿海自古以來,每到「秋至」時,二、三百艘習慣的到臺灣沿海傳統漢人捕魚區捕烏金(烏魚)的漁民,荷蘭人沒有驅逐,只有設哨徵稅,比現在的日本人寬大。此時,仍就沒辦法由出土的歷史文件看到旗山當時面貌與環境。

而到了明鄭時期,順治18年(1661明永曆15年),鄭成功親帶來水陸官兵並眷口共計三萬有奇,二萬兵力全用在訓練防守。又康熙三年【1664(東寧王國)永曆十八年】間,鄭經後帶來官兵並眷口約六、七千,訓練防守,也佔了四千。明鄭據臺十九年期間,可戰官兵不服水土,病故及傷亡者五、六千。其所率兵士皆屬男性,無戰力分配屯墾各地,久居之後就娶平埔族之女為妻。

官史上可看到明鄭在「高雄沿海」屯兵,但明鄭官方明令不可侵占「土番耕地」。事實上,明鄭兵員有沒有實際到高雄縣墾地,均是個問題?因為到了滿清佔領有臺灣初期,官員認為臺南週邊以外,盡是瘴厲之區。受封為鳳山縣縣令、官史的人,確只敢住在臺南府城,遙控封地,不敢到駐地。

因此「明鄭時期」的高雄縣治海地區,應該只是明鄭各部隊的封邑,由已無戰力的兵卒來養老、收稅而已;而現地墾殖者呢!仍然是中國歷代「皇帝腐敗,奸臣亂政」及「明清大戰」,民不聊生,南方福建閩南地區習慣海洋及不願被滿清統治人民,先後搭船逃離中國,來臺灣謀生避難,以及平埔族人。當時明鄭時期的臺灣,可以說,跟現在「國、共內戰」後的臺灣,環境有點雷同;只是希望明鄭「自我內亂,喪失戰力」,而降異族滿清,歷史結局不要重演才好。

清康熙廿三年(明永曆38年1684),六月十四日清朝派「閩南人」施琅征台,八月十八日東寧王國國王鄭克爽降清,明裔五萬多人爭先恐後回大陸,台灣漢人約剩一六八二○人(包括滿清駐台官兵)。剩下這一六八二○人,就是荷據時,閩、粵人來臺灣謀生的最低數字。也就是在明鄭未入臺之前,早期自隋朝以後,中國內亂逃來臺灣生活的一群,包括難民、奴工及早期當海盜、經商、捕魚的一群。他們已經習慣,更有可居地,又不是明鄭軍餘孽,因此施琅才同意他們留下來。

此時的臺灣,台灣併入滿人的大清帝國版圖,後來製作的第一面《康熙台灣古地圖》,即出現「羅漢文」的地名,康熙廿三年蔣毓英修《台灣府志》時,臺灣縣記載在現旗山地區有「大傑顛社」。但羅漢文的大傑顛社應該指的是目前的旗山地區(含內門、田寮鄉),【臺灣府志】(周元文重修的「周志」)記載者,大傑巔社離府治八十里。

康熙三十五年【高拱乾的臺灣府志】中與旗山有關節錄:(諸羅縣):山川,「諸羅之山,自木岡山折而西向,峰巒不可紀極。其峙於東北者,曰□米基山(在木岡山之西北、縣治之東北。其聳於東南者,曰馬鞍山(自木岡山西遞至此,眾山重疊,不可勝記。至馬鞍,乃其盡處。此山在木岡山西北,形如馬鞍,故名。壬戌年間被溪水漲裂,中有崩壞一坑。社:大傑巔社(離府治一百六十里)。」【總論】:「臺地沿邊,南盡沙馬磯頭,延袤僅五百三十里。而自下淡水以南,悉屬瘴鄉;偽時以處有罪之人,無一生還者。議者謂宜撤防內徙,以恤我軍。」【陸餉】:「大傑巔社徵銀一百九十兩零五錢一分二釐。」

由節錄「總論」項中,可看出當時南臺灣,南臺灣除臺南府城及沿海地區外,盡屬瘴鄉,滿清官員還計劃將下淡水溪以南官兵撤防,以保護官兵生命,因為派去的,一段時間非死即病危。「偽時以處有罪之人,無一生還者。」說的是明鄭治臺時期,將「軍、民違法、犯紀者」,充軍枋寮。當時充軍山海交會的枋寮,人都活不成了,旗山內陸山區能活嗎?

而旗山南端嶺口這邊,經過了滿清統治二十五年後,康熙五十六年四月,諸羅縣知縣周鍾瑄撰【諸羅縣志】,其中與旗山有關節錄:山川:「其在治屬而與臺、鳳界者,騰空起舞,卓立天骨,曰南馬仙山(山後為鳳山界);遙望而鬱乎蒼蒼者,為烏山;高聳入雲,為郡治之大宗者,曰木岡山(四時常罩雲霧,天色晴明,則內地至澎湖便見此山,為臺灣界)。西為卓猴山(在新港社東),西南為芋匏山、羅漢門山(內有大傑顛社)、猴洞山(有大石洞,行人往來皆經於此,洞外為臺灣界),而左揖乎鳳山之大岡(山名)。」學校志、社學:「在番社者八,以教番童:一在新港社、一在目加溜灣社、一在蕭壟社、一在麻豆社(以上四所,康熙二十五年知縣樊維屏建)。一在諸羅山社、一在打貓社、一在哆囉嘓社、一在大武壟社(以上四所,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建)。」

此時,臺南附近的平埔人開始接受漢化教育,而官府同樣有向大傑巔社收稅,臺南週邊番社均設了社學,大傑巔社就是沒有設學校,也可見官府如果派漢人老師前往大傑巔社,大傑巔社位處「瘴鄉」,長期生活有其危險性,也就免了。

賦役志、餉稅、陸餉:「大傑巔社,額徵銀一百九十兩零五錢一分二釐。」大傑巔社在康熙三十五年的時候,就徵銀一百九十兩零五錢一分二釐,經過了二十五年,還是徵銀一百九十兩零五錢一分二釐,一分一毛不差。為什麼呢?當時是由社商包稅,可見滿清官員對原住民徵稅制度中,府、縣官、通事是如何貪瀆的,以多報少,臺灣古俚語一句:「三年官,二年滿」,所言就是如此。

諸羅縣志「郡志」談到,鳳山令宋永清之論賦役,其略曰:『諸羅三十四社土番捕鹿為生,鄭氏令捕鹿各社以有力者經營,名曰瞨社。社商將日用所需之物,赴社易鹿作脯,代輸社餉。國朝討平臺灣,部堂更定餉額,比之偽時雖已稍減,而現在番黎按丁輸納,尚有、二兩至一、二十兩者。或此社困窮,彼地勻納;移甲易乙,莫可稽查。

有司只按總額徵收,番愚昧無知識,終歲所捕之鹿與夫雞犬牛豕、布縷麻菽,悉為社商所有。間有餉重利薄,社商不欲包輸,則又委諸通事,名為自徵。通事額外之朘削,無異社商。雖屢禁懲,未盡改也。今社餉縱難全豁,似當酌減十分之三;俟建城垣之後,再議履畝定稅,或議照丁輸稅之法。按番社之餉,責成於通事,猶民戶之糧責成於里甲也。然民戶可自封投櫃,而土番性既頑蠢,不知書數,行以自封投櫃之法,勢必不能。故民戶之里甲可除,而番社之通事不可去也。

若所謂社商頭家(番稱通事亦曰頭家)者,非真有商人於此貿易,不過遊棍豪猾邀朋合夥,重利稱貸以夤緣得之,而就中僉一人為通事。是通事者,社商頭家之別名也。鍾瑄自五十四年視事,查附近縣治如諸羅山、哆囉嘓、目加溜灣、麻豆、蕭壟、新港等六社番漢錯居,向皆自舉通事,每年祗予以辛勞(番每年計直以受通事或粟麻、鹿脯之類曰辛勞),為登記出納完欠之數而均其差役。應徵額餉,番自輸官,不經通事之手。』

此點雖然解釋異族的滿清統治臺灣,比漢人而且是閩南人的明鄭好。但是番社社商、通事的包稅制度,仍認為平埔族番「愚昧無知識」,不懂數學,當然就可以上下從中取利。就像臺灣光復後,「中華民國萬萬稅」,連「牛」、「牛車」、「腳踏車」都要稅。當時臺灣老百姓不是不知、不懂;而是在威權統治下,又經歷「二二八的屠殺」,誰敢反抗,即使兩年後有「民意代表」,但那是「共犯結構」,政府玩弄「稅賦」不會有聲音的。

諸羅縣志風俗志、番俗中提到雜俗:「番社歲久或以為不利,則更擇地而立新社以居。將立社,先除草栽竹,開附近草地為田園。竹既茂,乃伐木誅茅。室成而徙,醉舞酣歌,互相勞苦。先時,舊社多棄置為穢墟,近則以鬻之漢人。無祭祀、不識祖先,結草一束於中柱為向。向者,猶云鬼神也,莫敢指按摩觸。過年賽戲,或露立竹柱,設向以酹。」

此段應該說的是臺南「西拉雅族」的生活、宗教狀況,與旗山地區「大傑巔社」應該有些差異。但也可以看出,平埔族人住一個地方太久或村中出現不正常的事故,會另外開闢附近草地為新家園。舊社則棄置,如果有漢人要,則半買半送,平埔族人夠慷慨吧!至於「無祭祀、不識祖先,」也使得漢化後,更像漢人。無祭祀不識祖先,就是臺灣平埔族人早期住家,沒有祭祀祖先的廳堂神位,所以他們認為這是「忘祖」,事實確是如此,現在臺灣人大部份沒有數百年以上完整祖譜可循的原因即此,臺灣人不是「背祖」,而是「忘祖」。

平埔族是沒有家中祭祀習慣,但他們仍非常崇拜「天、地、自然」,漢人帶來「神道」,他們將舊的基本信仰,「壺神」、「石頭神」的祭祀禮儀也逐漸仿傚,與漢人相處久了,慢慢認同中國「佛道教」,原本所祭的神也在眾議之下,改變了!就把「壺神」拿到桌子底下或旁邊當「副神」、「營將」,而「石頭神」就拿到廟前當土地公,甚至於把他移置郊外。清末「耶蘇基督」重新傳回臺灣,首先支持並建「教堂」的,就是平埔族人,平埔族人是吸引外來文化非常高的民族,目前也是如此。

到了清康熙五十七年(1718)的時候,【鳳山縣誌】中記載,淡水溪渡:澗數里許。秋冬水涸,往來可通;春夏漲滿,非舟莫濟。奸人藉此居奇,設渡船橫索渡錢,行人病之。知縣李丕煜改歸番社傭工撐船,民便利涉,奸計莫施,仍令巡司王國興稽查。

嶺口

由此記載,可以看出,這時南旗山的「南勝里」,因為面對廣大的屏東平原,而此路是閩粵移民到安平港上陸後,要往屏東平原當佃、傭工,最平坦路線,自然成為漢人進出臺南府城、鳳山縣衙、北屏東平原的要道。撐船傭工為「番社」人,就是里港的搭樓族人。當時搭樓族人不只在里港,旗山嶺口(埔仔厝)、北勢也有,甚至遠至田寮鄉水蛙潭。

但清康熙六十年(1721)【重修鳳山縣誌】又說:阿猴林為逋逃藪,今則壤僻山凹,禾青麥秀,賊徒多潛匿於此。則又顯示出,嶺口(現旗楠公路)是漢人進出要道,但整個兩邊山區,是滿清禁止閩、粵人入臺政策下,偷渡客藏匿的天堂。阿猴林一般說就是目前的大樹鄉山區,但地圖上看,半屏山後方東北面均為阿猴林。所以說,這個時候旗山地區應該也有漢人,但這些漢人只能藏匿「山林」,不敢公然固定居住在平野土地上,而且以「羅漢腳」居多。這些能來不想回去的「羅漢腳」就是「唐山公」,如果能娶到老婆,當然是臺灣人,經過二百五十年混來混去,目前臺灣真正的「唐山人」應該是少數民族吧!

鳳山縣誌

在康熙六十年四月十九日的時候,此時,羅漢門出身之朱一貴結合檳榔林(內埔)粵人杜君英起義反清,合攻台南府城,登基稱王了三個月。反清行動被消滅後,藍廷珍的幕僚長藍鼎元,寫下了一張『檄文』:

內門朱一貴祠

【檄諸將弁大搜羅漢門諸山(代)】:臺民以倡亂為嬉,豈真不知刑戮之可畏?由大山深險而逋逃之藪多也。成則出為民害,敗則去為山狙。人跡不至,莫窮其底,彼何憚而不為哉?夏季大亂削平,渠魁咸縛;秋間尚有阿猴林、鹽水港、六加甸、舊社、紅毛寮諸孽後先嘯聚,屢經擒捕竿街。舊逃之偽國公陳福壽、杜君英、江國論等十數賊目,亦俱招納歸降。新舊根株,殆將悉絕。

不意近日復有匪類,豎旗於南路石壁寮,隨撥弁兵追勦,立獲蘇清、高三二賊,供稱莿瓜成為首,共黨夥二十八人;旦暮當盡縛之,不足煩師徒也.但逋藪不清,萌櫱終發。諸賊往來南路阿猴林、下淡水間,其窠總在羅漢門。乘此隆冬澗涸,茅乾士燥之候,大舉圍搜,掃蕩穴窟。諸將其各礪刃裹餱,遵吾軍令,刻日進兵,為一勞永逸之計。

今遣提標遊擊王良駿、金門鎮標遊擊薄有成、南澳守備呂瑞麟,共帶領征兵六百,以土番五十名為鄉導,從角宿(燕巢)、崗山(岡山)、刈蘭坡嶺(嶺口)一路,搜入羅漢門。署南路營守備閆威,帶領南路兵四百、鄉壯一百、土番五十,由仁武莊(仁武)、土地公崎(大樹)、阿猴林(大樹)、板臂橋(大樹)、搭樓(里港)一路,搜入羅漢門。

金門守備李燕、烽火門守備蔡勇,共帶領征兵四百、土番五十,由卓猴、木崗社一路,搜入羅漢門。的於是月十二日午刻,咸會內門中埔莊,毋敢後至。違者按以軍法。另遣臺鎮左營把總林三、中營把總陳雲奇、共帶領汛兵二百、鄉壯八十、土番五十,前往大武壟,分路堵截,以防賊竄。北路營把總游寬、下加冬把總鄭榮才,亦帶汛兵二百,往大武壟,堵截搜捕。

俱的於十二日午刻,咸會大武壟之礁巴哖,毋敢後至。違者按以軍法。翼日黎明,俱各分兵搜捕羅漢內門。諸將備分搜銀錠山、內門嶺、內埔、佳白寮、打鹿埔、霞美林、東方木、小烏山、南馬仙、龜潭、烏山尾等處,逢人執訊,遇窠燒毀,焚山烈澤,窮極幽深。大武壟諸弁目,分搜礁巴哖、鹿駝莊、望朗明、即包米、茭拔埔、大湖、大龜佛、內即包、烏山內等處。

凡有巖谷,無不遍尋。直使蠢爾奸頑,更無藏身之地;駢首就戮,絕無竄逸之區。倘有悔罪求生,束身歸命,仍貸其死,開乃更新之路。亂後餘孽,自古蔓延,必有一番震盪,方能掃滌淨盡,可從此困鼓戢戈,無死灰復燃之患也。其師旅所過莊社地方,秋毫無犯。敢有擅動民間蔬菜雞犬、一草一木,即按軍法.領兵官約束不嚴,飛稟參革治罪.本署提督令出如山,萬萬不可轉移.各宜抖擻精神,凜遵毋忽。

由上面『檄文』可以看出,朱一貴之反清,滿清大臣福康安、總兵藍廷珍將他消滅後。對阿猴林、羅漢門(流民居所)是採「焦土政策」,焚山烈澤,寮棚燬盡。搜山行動中,重要目標(銀錠山、內門嶺、內埔、佳白寮、打鹿埔、霞美林、東方木、小烏山、南馬仙、龜潭、烏山尾)全部在內門鄉境與旗山鎮山區,而行軍路線,臺南左鎮、南化,高雄縣岡山、燕巢、大樹鄉,屏東縣里港等村莊、社名,均一一舉出,獨漏「旗山庄社(施里)」。尤其一支由鳳山縣城開拔的部隊,要進入內門,務必經過旗山,這顯示出旗山沒有反抗勢力的存在。

朱一貴在羅漢門反清時,臺灣縣的人口依【臺灣府誌】記載:舊額戶七千八百四十四,口八千五百七十九。康熙三十年至五十年,共新增民丁一千一百六十五(戶仍前)。而康熙五十九年臺灣縣志記載:(戶口)實在戶七千八百四十六;口八千五百七十九。另澎湖口五百四十六。康熙三十年編審,新增口四百四十一;戶仍前。康熙三十五年編審,新增口一百八十;戶仍前。康熙四十年編審,新增口一百三十九;戶仍前。康熙四十五年編審,新增口三百零二;戶仍前。康熙五十年編審,新增口一百零三;戶仍前。康熙三十年至康熙五十年,廿年的時光,臺灣縣(現臺南、澎湖縣,含北高雄)漢人沒有增加一戶?

臺灣縣含澎湖,在康熙五十九年的時候,人口才一萬零柒佰肆拾肆人,羅漢門才幾百個漢人,清康熙六十年,朱一貴反清,突然平地一聲雷,蜂擁冒出三十萬羅漢腳,在一位飼鴨的朱一貴領導下,由內門鄉內埔村鴨母寮循二仁溪谷地山徑攻出阿蓮,不出十來日竟攻佔台南府城,一舉推翻滿洲人在臺灣的統治政權。您如果站在中寮山上往北看,他的部隊就是由「大烏山」與「小烏山」中央這個谷地,由東北向西北攻出去,路線應該就是目前內埔、觀亭、馬頭山北面霞米林、轉古亭、月世界、阿蓮、臺南府城。這三十萬大軍人從何而來?如何迅速通過谷地,應該是戲劇上用的語彙吧?

大小烏山谷地

清康熙六十一年(1722)【諸羅縣誌】:羅漢內門有司於「逼近生番處所,相去數十里或十餘里,豎石以限之,越入者有禁」。「九荊林(美濃)、淡水溪墘(旗山)、大武壟之南仔仙溪墘(南化、甲仙)」,「俱立石為界」。這時的旗山地區清朝政府把它劃為「管制緩衝區,漢人禁區」,是清國領土與化外之地(非清國領土)中間分界線。

到了清雍正二年(1724),羅漢內、外門尚係大傑巔社地,在乾隆廿七年始因防甲仙(東阿里關)生番出草,復召大傑巔社人為隘丁,派一百人到六張犁(圓潭)隘口駐守,大傑巔社人仍沒有離開旗山範圍。

【台灣府誌】:內門民莊三,外、中、內埔,民莊約一百餘口,內埔汛兵五十名分防,旗山為大傑巔社,有民居,曰「施里(平埔語曰祭)莊」、「北勢莊」。施里、北勢莊尚是平埔族人住所,內門那麼大環境,才一百多口民(漢人),理當有番(所謂平埔族),現代還有人考証憶測,內門、旗山還曾住過魯凱族?因為他們沒有提出依據何書或契字,筆者認為僅可參考。

滿清巡臺卸史黃叔璥著【台海使槎錄】說:羅漢門在郡治(現臺南市)之東,民庄凡三,外埔、中埔、內埔,居民二百餘口(是漢或平埔人沒有詳說)。外埔東南由觀音亭、更寮崙、番仔路至大崎(現內門崎),越嶺即為外門(現旗山)。去大傑巔社(現旗山)十二里,中有民居,為施里庄(現旗山鎮市區)、北勢庄(現旗山三協里),莊盡番地(地是大傑巔人的);往年代納社餉招佃墾耕,繼之遠社,生番乘間殺人,委而去之,今則茀草不可除矣!這時的旗山是有漢人代納社餉招佃墾耕,但是生番(現原住民)乘間殺人,委而去之,旗山又沒有漢人入墾了。

但劉良壁著【重修台灣府志】:雍正三年台灣縣大傑巔社(羅漢門),年徵餉銀一百九十兩五錢一分二釐(每丁徵餉銀二錢),丁指男性,換算大傑巔社男性人口有近千人,台灣縣全部漢人男口才八千五百七十人,旗山地區只有漢人百人而已。

清雍正九年(1731),內門設台灣縣臺灣分縣置縣承,兼轄旗山,旗山當時還是稱施里庄。【台灣府誌】記載:大傑巔社(熟番)在羅漢門,原屬鳳山縣港西里,改歸台灣縣羅漢門庄。此時的住在楠梓仙溪畔的「大傑巔社」,因為楠梓仙溪天然界線的關係,臺灣縣衙從前模糊中認為是港西里(鳳山縣)轄,此時才正式納入台灣縣。

清雍正十年(1732)【鳳山縣誌】:鳳山縣的吳福生反清,六堆粵民助清,六堆粵民組民軍駐守龍肚嶇(美濃)、篤佳(里港)、武洛(里港)、羅漢門(旗山、內門)。住鳳山縣的閩人吳福生反清,首攻滋擾岡山一帶清軍,並計劃攻鳳山縣衙,此時清軍臺鎮王郡遣遊擊李榮引兵消滅「吳福生反清」行動。而六堆粵民即比照「消滅朱一貴反清有功一案」,主動組民軍駐守羅漢門(旗山、內門),此時沒有漢人常住的旗山,六堆粵民拿著滿清皇帝「萬歲牌」擔任防衛沿海反清份子往旗山潛逃工作。

清雍正十一年(1733)【鳳山縣誌】滿清政府在現在的燕巢鄉橫山村設「石井汛」:以護縣東二十里,從蘭坡嶺往府大路墾民通路安全,駐有把總一員,目兵七十八名;另也在旗山嶺口山上設「蘭坡嶺汛」:嶺的南面屬鳳山縣,嶺的北面則屬台灣縣;蘭坡嶺位縣東四十里,當時山林叢茂,賊匪(偷渡客)出沒之區,因此派目兵十名守備。此時的嶺口南、北山區,就是閩南偷渡來臺暫時居住生存的天堂,也就是最早落居旗山的先民。

蘭坡嶺

清雍正十二年(1734)【台灣府誌】:「羅漢門庄,有蕃薯寮街,原屬鳳山縣,改歸台灣縣。大傑巔社與蕃薯寮街相鄰,大傑巔社設有社學,巡道張嗣昌建,置社師乙名,教番童(平埔族人)。」

此條史載,如果沒有錯誤,可見先有施里庄(大傑巔社),而後漢人營商者建立「蕃薯寮街」,施里庄與蕃薯寮街是相鄰部落,這時同時存在。而且証明旗山鎮漢人已重返旗山,而且有市集生活。早期的稱「街」,並沒有像目前連接的建築與整日的商業活動,臺灣最早出現的「街」,就是商人集中販賣物品之場所。形式就有如目前各地「夜市」,當然它也有簡易的店面建築以供放置、儲存物品。起初,是每月初一、十五成市,因為平埔族人尚不習慣農曆日期,以月亮圓、缺來辨識,後來交易熱絡才改為常日,逐漸成為有如現在的街市。

商人把貨帶進來,原住民(平埔族、閩、粵移民)也將他們種植的農產品帶出來,要以貨易貨,或現金交易均可。商人買來的平埔族、閩、粵移民貨品,當然就帶出去,到臺南府城再轉出售,以獲取更高利潤。當時旗山地區因為環境的關係,水利不興,最多的農產品就是「蕃薯」,「蕃薯」到臺南後,就裝船外銷「中國」。「蕃薯」物重、量多,一時帶不出去,還得晒乾;所以交易後,就得暫時存放在攤位內的寮棚。街「蕃薯」寮棚最多,「施里庄」仍大傑巔人社區,相鄰漢人新建立的交易市集,就以景觀將之叫「蕃薯寮街」。

台灣府誌如此記載,「大傑巔社」在那裡,筆者的判斷,他是旗山第一個社區,而且平埔族人又愛乾淨,近水的地方是他們最愛,旗山「開基土地公廟」前就是經年有山泉最寬的河流,河邊應該就是它大部落所在。而「蕃薯寮街」既然與「大傑巔社」相鄰,旗山第二個部落,也應該就是河的北面,現在媽祖廟週邊。

不是有人說,旗山古地名,是因為有一老太婆在開基土地公廟前賣「蕃薯湯」,登陸漢人看到,奇想才將旗山命名為「蕃薯寮」。如此說,我的認為也沒有錯,而且「開基土地公廟」可能就是「大傑巔社」祭拜的石頭公轉變而來的呢?因為賣「蕃薯湯」的老太婆,當然就是最先居住的原住民,「大傑巔」婦人。

【重修臺灣縣志】番俗:『大傑巔社,在羅漢門』,無差徭。『內門、外門』,皆其社地也。滿清政府即命各番社立社師,擇漢人之通文理者,給以館穀,教諸番童使習漢字藝文,歲科與童子試。【清稗類抄選錄】:其後有歲科與童子試背誦詩易經無訛者,作字亦有楷法,且皆薙髮冠履,衣布帛,如漢人。歸化後的大傑巔社人,女人亦有與漢人為妻室者,但滿清政府尚禁止。

大傑巔社人死了,有一、二倣漢人忌祭者。耕種,如牛車犁耙,與漢人同。棉布、苧布、麻布(以上三種俱不多產)、卓戈文(番所織布也。瀛壖百詠云:『番婦以狗毛苧麻為線,染以茜草,錯雜成文,朱殷奪目,名達戈紋』。即此)、毛被(亦番婦剝樹皮和獸毛織成)、番毯。

上文如此細膩的描述,早期的臺灣人,可以說「漢也番」、「番也漢」,目前加上原住民,臺灣的社會已經可以比美美國了,簡單說:「就是多元化種族社會」,應該是最好的註解。【待續】